梅兰芳的脸和马兰芳的脚
作者:炒米时间:2025-04-25 00:18:49热度:0
导读:读过一篇“小女人散文”,其写出了凡间一朵花儿上的风景,语言真实的美轮美奂,真没得说的!不过里面有一幅画儿,画上,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子正在漂浮的莲叶上载歌载舞,看上去,犹如当年李后主的窅娘,踩着一双金莲,
读过一篇“小女人散文”,其写出了凡间一朵花儿上的风景,语言真实的美轮美奂,真没得说的!不过里面有一幅画儿,画上,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子正在漂浮的莲叶上载歌载舞,看上去,犹如当年李后主的窅娘,踩着一双金莲,在莲花台上翩翩舞蹈。那回旋飘飖之姿,凌云飞舞之态,表现得是如何的妖绕妩媚!自然,长袖当舞一刻,应该是边舞边唱才是,那唱的何呢?不晓得。既然甩水袖的是一袭花旦打扮,且我目测了一下所甩的水袖,长约四米左右,那该不会去唱“我有花一朵,佛在花蕊里,拈花一笑心自静……”罢?“佛心照我”的心境,就不怕被那硕长的水袖一扫而光了?据说越剧中尾随花旦身体而游移的水袖最长到了六米,不知佛见了凡间的这一幕有否微词:嫦娥舞袖吾也只答应三尺呢!
在多媒体盛行的今日,适当地利用音乐渲染和图片映衬,甚至还辅以动画之类的表现,网络文字的姿容,无疑会多出几分靓丽来。但是,不时也可见一些不合理的拿来主义,把没作处理的图片或多媒体文件,随意包装于作品,管你是头婚还是二婚,一应大红花袄套上身。于是,一些风马牛不相及的玩儿,便摆在了同一个取景框中,有些明显是张家的媳妇,非要用在李家闺女的身上,更有一些,尚辨不清媳妇或闺女,就那样入戏了。甚者还有,是男是女也识不得的人儿,也那样给塞进了花轿。是想出谜儿?还是想让看字的人去疑神疑鬼?比如,字儿是张三的笔迹,而画儿是李四落的款,是张冠李戴还是李冠张戴?一头雾水。其实不少时候,眼中的张三不是神,李四也不是鬼,原来是相互附体的物质。这般看来,字配画又不是拉郎配,不算十二分顺理成章,但尚也说得过,或名或号,难道我自己不能做主?当然能!怪只怪疑神疑鬼的人,都是些孤陋寡闻的市井凡俗?
不过,市井凡俗多半还是有救的,只要有半瓶二锅头,就着一碟盐水花生米和一盘油豆腐,即可以启瓶端杯了。如果再加上一盘猪耳朵什么的,那就完完全全没有辜负日子了。不定边喝还边哼:“我有酒一杯,端在我手中,小酒小菜醉幽幽。朝朝与暮暮,我切切的等候……”等候什么呢?酒毕饭罢,再扫视桌面一遍,把最后一滴酒就着最后半颗花生米徐徐送入口中,随即饭盒一推,瓶子一扔,嘴角儿一抹,单儿一甩,立身,一条白布巾儿最后往肩上一搭,便哼起了“朋友啊朋友,你可曾想起了我?”乐呵呵地找他的扁担生意去了。
扁担找不找得到朋友?似乎和“我有酒一杯”还是“我有花一朵”没有关系,但在这儿,写字和看字的当非市井扁担之流罢?特别是写字的,那么用心地甩了水袖,总是等着有人喝彩的!这很正常,喝彩是唱戏一行的基本行规,人家唱得好、舞得好,你也听见了、看见了,如果不喝彩,那就不地道了!甚至还会遭邻座的人鄙视:连个喝彩都不晓得!听个么鬼戏?
这日子哪有鬼唱戏的呢?蒲松龄倒是写鬼戏的高手,但打从蒲松龄也成了鬼,据说鬼戏就失传了。鬼戏没了也好,鬼影儿多了日子就不安静。但是习惯于看人而远离了鬼影儿的人类,也就慢慢地丧失了辨别或人或鬼的功能。特别是在网络繁荣的今天,五颜六色的ID,无以计数的论坛,杂七杂八的文字,其汇合而成者,即是戏。当然不一定就是鬼戏!戏,在网络上不分昼夜地上演着,既谓之戏,也是需要喝彩的。但喝彩的人也有苦衷,遇上一个穿着马甲登台唱戏的,那就难煞了台下听戏的人!那角儿是不是梅兰芳?梅兰芳不是那身行头啊?但是唱词、唱腔、扮相、甩袖,一应了得,都是活脱脱的梅派!尤其是那脸蛋儿的肥瘦和腰肢尺寸,和梅兰芳如出一辙,麻烦来了吧?
不光有点麻烦,麻烦还不小。人家的戏文唱得好,那不能不喝彩罢?但是那马甲下裹的到底是不是梅兰芳呢?七瞧八瞧,记得这折《贵妃醉酒》分明是两年前听过的!听过又何妨,网络上还指望天天有新海报?问题不在《贵妃醉酒》是不是新戏,而在去年的贵妃是梅兰芳,今年的贵妃如何成了马兰芳?当然,马兰芳也还是可以过点贵妃瘾的,真正的问题是,如何这刻端落在贵妃头上的四环正髻少了一环?而且右鬓上还少了一朵花儿?最为让人耿耿于怀的是,梅兰芳的那两只好看的梅花金莲,两年内竟然长大了一圈,变成了马兰芳的裙裾都遮不住的一双“马脚”。
麻烦确实不小了!如果是马兰芳,那如何有和梅兰芳一样的脸蛋?如果是梅兰芳,那如何又换了行头?这不符合梨园的行规。梅兰芳的脸,马兰芳的脚,看戏的人一纳闷,那喝彩的功夫当然就漏了,说不好身边的太太见状还会投以白眼:“心猿意马的,想的么事?”唉,都是马甲惹的祸!你说,梅兰芳为何要异想天开,去穿么马兰芳的行头唱戏,是不是害死听戏的人!
戏园子的票是自由购买,网络上的戏园子更是自由进出,这就确实免不了麻烦。如今在论坛里唱戏,只闻婷婷唤官人,官人哪见婷婷笑?见不到鼻子眼儿不说,要命的是露的那点眉毛胡须也阴阳莫辨,再加上那件小样的马甲一裹,是人是鬼,是猿是马,哪里去识得?倘要看论坛的风景,那些神出鬼没的马甲,倒是论坛的一景。带着看风景的想法去听戏,倒也没何。听戏的人估计是害不死的,就算有些听戏的人被台上的马甲所累,进而染上了重度的神经衰弱,唱戏的人闻之,估计也泰然自若,更疯不了。迄今还真没闻听过戏子疯癫的事,了不起有点疯狂罢。倒是票友不认识票友的事时有发生,为何,都成了精神病院的病友,如何相识?
马甲如果仅仅是衣柜里的一件衣服,那也无妨,虽小样点,但还是一件衣服,穿了脱,脱了穿,哪怕脱了不穿,惹得着谁?马甲如果是论坛的一件衣服,自己安静地脱,安静地穿,也无妨,穿马甲的目的也是为了说话方便,多备几件马甲也不悖论坛宗旨,故也无可厚非。但脱衣换衣记得讲场合,最好莫要穿帮!当然,穿了帮他人也无须大惊小怪,换衣服被人看见是有点即时的尴尬,但如今连走光都是铺天盖地,在红地毯上提裤子都习以为常,何况乎那点穿帮?
不过仍有种印象,马甲成群的地方多是滋生马甲党的地方。成群本不是问题,群而不党也是君子,惟结为马甲党,则会让人产生许多的想象,在鬼神难辨的情形下,想象最终都是不太美好的。如果一个所谓的“马甲”靠空气而生存,在阳光下发表自己众多的主帖,而不是似马甲党那般蛰伏于潭底的浊流中,冷不丁地从水底冒出来散发特别言论,那么我看,这样的马甲,称为帖主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