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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级党政机关都有“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车”的规定,但许多地方却并未按此规定执行。宁强县卫生局局长黎明亮驾驶单位小车因操作不当,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导致电动车驾驶人腿部骨折受伤住院事情已经发生七个多月,但相
各级党政机关都有“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车”的规定,但许多地方却并未按此规定执行。
宁强县卫生局局长黎明亮驾驶单位小车因操作不当,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导致电动车驾驶人腿部骨折受伤住院事情已经发生七个多月,但相关人员至今未受到任何处理。(来源:华商网)。
新闻中说:这起事故发生后,宁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当事双方下发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越野车“驾驶人黎明亮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按说,这是一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明白、责任明确的案件,只要依纪、依法处理就行了。有违纪情节的,给予纪律处分,有违法情节的,给予法律处理。应该警告就警告,应该记过就记过,应该拘留就拘留,应该罚款就罚款,应该赔钱就赔钱,不需要犹豫,不需要顾忌。但是,只是因为肇事人是一名卫生局长,案件竟拖了七个月也没有处理,这真有些让普通老百姓想不明白:是宁强县的执纪、执法部门太软弱、太怯懦,不敢执纪、执法?是宁强县的执纪、执法部门中的官员与黎明之间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在暗中阻挠执纪、执法?还是局长黎明活动能力太强?手眼可以通天?竟能够摆平各方关系,让宁强县的执纪、执法部门都在法律和纪律面前止步?
事情虽然让普通老百姓想不明白,但是,把现实一看,又多少让人有些感慨。如果把肇事者与受害者的身份打个颠倒,结果可能绝然两样。这是不需要设想、不需要推理、不需要量猜想的事情。因为不不久前,在湖北就发生的两起车祸就让人们感慨万端。
今年3月17日,湖北省原当阳市长范晓岚驾驶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从宜昌行驶至当阳当阳市穿心小学门口时发生交通事故,将一名10岁女小学生当场撞死。公安部门随即赶到将现场清理干净,被撞死小孩的尸体一直放在路边,当天,交警部门将20万赔偿金交给小孩家长,叫小孩家长不要追根究底。
5月4日上午,湖北省麻城市金桥大道金源大酒店附近路段,一辆疾驰的运钞车将麻城市纪委副书记胡红娟撞倒,致其当场身亡。公安部门也是随即赶到,但是却是马上将肇事司机拘留。
这两条新闻被媒体报道后,引起舆论一片哗然,有人撰文质疑:撞死领导被拘,领导撞死人咋不拘?仅仅因为肇事者与被害对象身份上的不同,所以,就产生了完全不同的处理方式,让人感觉到官与民的遥远距离,感觉到领导与群众的完全不同。从而产生了“同样是人,差别咋这么大呢”的疑问。
在宁强县的这起车祸中,如果肇事的是那名骑电动车的,受害的是卫生局长,别说拖七个月不处理,恐怕七天、七个小时都不会拖。公安机关会闻风而至,快勘察、快定性、快处理、快结案。如果肇事者因为贫穷,一时拿不出钱来,司法机关还可能动用强制措施。而保险公司也会闻风而动,以最快的动作、最简的程序将理赔款送到局长大人手中。县领导还会抽出时间专程到医院看望,各相关部门会携各类物资到医院探问,下属各单位会揣着红包到医院慰问,局长大人会因为受伤住院获得普通老百姓一生都挣不到的收入。
现在,因为肇事的是卫生局长,受害的是那名骑电动车的群众,所以宁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仅仅只是作了一个结论,下发《交通事故认定书》,而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甚至连医药费都是由宁强县卫生局垫付大部分,这不能不让人感到心寒。而往往就是这些事情导致人们对官员的不满,对政府的不满,引起治安纠纷,影响社会安定。
所以,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社会的公平、笔者期待着宁强县执纪、执法部门秉公而断,严肃处理,还社会一个公正,还公众一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