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杂文 > 文章内容


导读:据潍坊新闻网1月2日上午报道:2010年12月31日上午,来自聊城的包工头于广芹、王守伍以及手下的三名农民工向记者反映,2010年10月底他们承包了位于坊子新区的帛方纺织厂车间扩建改造工程。后来因劳资
据潍坊新闻网1月2日上午报道:2010年12月31日上午,来自聊城的包工头于广芹、王守伍以及手下的三名农民工向记者反映,2010年10月底他们承包了位于坊子新区的帛方纺织厂车间扩建改造工程。后来因劳资双方在工程款计算上达不成一致,2010年12月15日他们停了工。于广芹说,眼看就到年底了,可承建方到现在还欠他们85000元钱。

每年年初岁末,农民工讨薪的事件新闻都会屡屡见诸报端,农民工工资问题又被各级政府提上了议事日程,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劳动法颁布15年,劳动合同法生效近3年,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早有明确规定。各地也出台了不少讨薪政策措施,在政府与社会为农民工积极讨薪,“欠薪人人喊打”的大背景下,讨薪事件仍然屡禁不止,我们不禁要问,农民工何时不用再讨薪?

12月17日下午,河南省政府召开全省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各地要以建设领域企业和中小型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企业等为重点,做到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在2011年春节前基本办结。农民工讨不到工资,相关部门要先给予救助。河南省的做法具有积极意义。农民工讨不到工资,相关部门先行救助、垫付工资,是一个政策亮点。

其实,要解决欠薪问题,首先就要严把入口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发生企业,绝大多是建筑工程企业,如果政府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两法一条例执行,没有制定严格用工制度、工资兑付制度的企业不给予审批工程项目,对于有欠薪行为并屡教不改的企业,坚决吊销营业执照,增加建筑企业的用工和工资透明度,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其次是加强制度建设。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民工保障制度,如劳动争议调处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工资问题应急制度等,加强对拖欠工资争议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单位的监控,最大限度地将拖欠工资争议化解在基层。对其他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资,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以及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应急周转资金和其他渠道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补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欠薪企业的追偿力度。对因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关部门督促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由本级政府先行垫付。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经常性的对各企业进行检查,并加大节日期间检查力度,集中力量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和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要逐户进行检查;对存在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的企业,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无故拖欠工资数额较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依法严肃处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欠薪逃匿涉嫌诈骗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查处。

四是建立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未按要求缴纳工资保证金的工程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有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和为其办理用地手续。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业企业,要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真心希望30多名聊城老乡能尽快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拿到工资,更希望农民工权利能在平时就能得到落实,真正实现工资按月发放,也不会再出现年终岁末讨工资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