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威力有多大
作者:触瑟时间:2025-04-28 15:44:19热度:0
导读:年轻时,听人家争论“德治”和“法治”孰优孰劣时,总是十分的不理解。认为讲道德,讲礼义,是我们中华民族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一村一乡乃至一国,理应以“德治”为先。理由很简单:“法治”似乎太不通人性,如秦始
年轻时,听人家争论“德治”和“法治”孰优孰劣时,总是十分的不理解。认为讲道德,讲礼义,是我们中华民族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一村一乡乃至一国,理应以“德治”为先。理由很简单:“法治”似乎太不通人性,如秦始皇之治国的许多“法治”之举,简直是骇人听闻。你看,它不但治不了国,最终还不是过早地被刘邦推翻了不是?而孔子的主张,听了实在舒服。因此也认为,只有孔子这样的主张,才能进入人人喜欢的“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大同社会。
经历的事多了,慢慢地就悟出了这样一个道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不可能是自然生成的,它既要靠道德来灌输,更要靠强制的手段来约束。因为,“人之初”虽“性本善”。但“人之初”“心”却姓“私”。许多不可为之的事情,光靠道德是起不了多大的作用的,只有采用一些强硬的措施,才能使人威之、慑之、轨之、服之。此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也。
应该说,“德治”和“法治”在本质上是不存在孰优孰劣的,我的理解是,两者都不能偏废。然而,具体实施起来,有时可能应该多讲点“德”,而更多的时候就可能应多施点“法”。
一日,在某报看到了这样一件事,颇觉有意思:说的是一个平常的周末,某君坐火车从某地去某地。当进站排队时,本来不长的队伍等到列车员开始检票,局面就立刻大乱。一位扛着行李、领着小孩的妇女被人流冲得东倒西歪。于是,某君在思考有没有什么好办法治一治不排队的陋习的同时,有了这样一个问号:为什么我们坐飞机,广播上说要延误两小时没人着急;但正点登机时候,反而人人急得往前乱挤?结论是:延误时大家都同样晚;正点时,就有个谁先谁后的问题。因为,一旦落后了,就会有许多麻烦诸如行李架让人占了、行走不方便了等等随之而来。再说,也没有规定,登机时必须谁先谁后。
从这件事上,至少就说明了这样两个问题:一是管用有实效的措施不是多了而是少了;二是自古以来众多的实践证明,“抢先”确实于己有利。于是,也才有“先下手为强”之说;也才有“奸刁皮滑”之人“占光”,“老实人”“吃亏”之说。
许多去过欧洲的人普遍有这样一个感觉:就是人家的生活很悠闲,心态很平和,秩序井然;家里没有防盗门,没有防盗网;开车不抢道,过马路不闯红灯。人家是如何做到的?答案是:靠法律、靠制度。我始终认为,不管是此国彼国,也不管是欧洲美洲,人的原始意识总是差不多的,现在之所以有这样大的差异,并不是彼方的道德比此方好、彼方的觉悟比此方高、彼方的法律法规比此方多。问题可能就出在执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上。可不是吗?一些国家的法律法规一出台,民众就主动地争着学习、钻研,唯恐漏掉什么;另有一些国家,凡有什么法律法规出台,却非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一番,并号召大家学习不可。结果呢,主动学习钻研的,该照章纳税的纳了,该遵守的秩序主动地在遵守。而号召人家学习的,许多时候不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就是执法不严、执法犯法。其中原因,依愚之见,不外乎三个:一是有些法规本身就缺乏科学性和实际操作性或在执行时弹性过大;二是执法不严,对执法犯法的人制约力不强;三是少数有职有权的人可以以权代法,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由此看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真正繁荣昌盛、文明富强,首先,还得有赖于科学的法律法规。有了科学的法律法规,人们才能谈得上真正的平等相处,才能真正地安心地从事各自领域里的工作,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抑制“劣吏”的种种胡作非为,也才能真正地搞活经济、提高生活质量。当然,法律法规是带强制性的,但如果一开始便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渐渐地,人们便会去掉侥幸心理,便会自觉地去履行。此时,这些带强制性的东西,便不再是一种负担,而成为一种自觉的行动、一种习惯需要。而“德治”、“人治”,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只能是助长个人的特权和私欲。由此想来,便知年轻时想法之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