咄咄怪事,逃犯村长回村当村长
作者:灶窝时间:2025-04-23 17:09:08热度:0
导读: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倒卖土地,于2005被批准刑事拘留,一直通缉在逃的广东汕尾陆丰市南塘镇一村村长黄明,今年2月28日突然回到了村里,并被该镇领导当众宣布继续担任村长职务兼村副书记。(4月7日新华网来
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倒卖土地,于2005被批准刑事拘留,一直通缉在逃的广东汕尾陆丰市南塘镇一村村长黄明,今年2月28日突然回到了村里,并被该镇领导当众宣布继续担任村长职务兼村副书记。(4月7日新华网来源:东方网)
真是咄咄怪事,一个被通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逃亡了3年后回到村里,居然竟被镇委、镇政府当众宣布官复原职!
据报道:几年前,当地村民就开始联名向上级部门不断举报黄民的贪污村款、横行一方、侵占农民土地等恶行。在村民一次次联名举报后,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对黄明立案侦查,并向陆丰市人大发函,经陆丰市人大许可后,汕尾市公安局于2005年9月22日批准对黄明刑事拘留,但黄明一直在逃。
一个通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怎么又被镇政府当众宣布官复原职呢?南塘镇官员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说,竟轻描淡写地说,以前黄明同志是身体病了,现在是身体好了,就应该官复原职。而且村民委员会没有罢免他,他依然是村长。因为村长是选举出来的,是民选的。针对黄明被公安立案的事,该官员则表示:以前的事,镇政府不知道,公安立案后也没有通知镇政府。镇党委和镇政府对于黄明被罢免陆丰市人大代表一事也不知情,“因为那是人大的事,我们镇委和镇政府是管不着的!而且也没有正式文件下来通知!”
真是荒唐!按照南塘镇这位官员的说法,通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回村官复原职,居然成了村民之错,公安之错,人大之错了!“几十名村民无数次向当地镇政府进行了反映,而且还连续多年向包括省委、省政府的各级政府反映”,南塘镇党委、政府可以不知情,公安对黄明立案并批准刑拘,南塘镇党委、政府可以不知情,市人大罢免黄明的人大代表,南塘镇党委、政府也不知情吗?陆丰市人大真的没有正式文件下来?真的连南塘镇人大也没有下发?这就令人费解了。
《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乡级人民政府对触犯刑律,或者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连续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罢免建议。黄明触犯刑律,或者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就权当南塘镇党委、政府真不知情吧。那么,南塘镇党委、政府应该“知情”《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这一规定吧,黄明连续3年不参加村民委员会工作,难道真的是有充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