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等于本能约等于梦想
作者:钱花花时间:2025-04-19 15:10:05热度:0
导读:很小的时候就爱看书,因为那时家里比较拮据,既没钱给我学音乐,也没钱学画画,唯有自己攒着利是钱买书,这是我最幸福的消遣。那时候还是小学,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学会了很多字,居然能够把父亲的旧书《白话聊斋》
很小的时候就爱看书,因为那时家里比较拮据,既没钱给我学音乐,也没钱学画画,唯有自己攒着利是钱买书,这是我最幸福的消遣。
那时候还是小学,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学会了很多字,居然能够把父亲的旧书《白话聊斋》读得津津有味,里面《小翠》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很自然的就知道那是整本书里最好的故事了。同样的记忆里还有父亲书橱里的一本《大学语文》,里面有两个外国故事让我读了又读:《鸳鸯冢》——是描写一个社会底层矿工的爱情悲剧,看守人仅仅为了一些微薄的薪水而谋杀了两条年轻的生命;《*号牢房》——描写了一个越狱者的神奇行为。写作手法非常好,语言表达很优秀,可想而知那时候的翻译是很有水平的。但这两个故事现在想来更是神奇,因为二十年前看的入选大学语文的外国作品,在今天的中国一再地重现:矿难与泊来电影电视——《肖申克的救赎》、《越狱》。呵呵,怪不得会有人说我的思想很超前,原来在二十年前我就已经接受现在的社会文化了。
父亲的单位有个很大的图书馆,有着各种各样的书籍,星期六日我一般都是被带到里面。现在还能记起的一些故事就是用连环画形式描绘的《离骚》,每一幅画的下面都有诗句。那时候还不理解《离骚》是什么样的作品,只觉得里面描写的花草很美丽很浪漫,都是平常不能接触到的字眼,图画也很有美感,廖廖几笔,却是形神具备。还有印象较深的连环画就是小人书了,总是借的,因为邻居杨莉莉有一箱四大名箸的小人书,对我而言就像宝藏一样,总挖尽心思借来看,莉莉一直是我童年好友,人很慷慨,他父亲和我父亲是同事,两家经常来往。现在想来,那是一段多么珍贵的友谊。
小时候的杂志很少,常见的只有《读者文摘》和《青年文摘》,有时候《故事会》也会出现在我的视野,但终究因为水平问题不能取代权威读物。虽然一直没见过父母阅读,但家中却是每个月都订购《读者文摘》的,并且持续了很多年,这些都是我最主要的课外读物,每个月我都盼着有新的杂志的到来,并对里面的一些好故事看了又看,特别好的还有剪辑下来粘贴在笔记本里。呵!真是个怪癖!对于语文老师布置的摘录优美词句的作业我是感到万分头痛的,也许当时我并不理解“优美词句”的意思,而且也舍不得把自己喜欢的剪贴本交给老师当作业般用红笔写写划划。
有一次在母亲的办公室里偷了一本书很厚的童话书《爱丽丝镜中漫游记》,故事惊险刺激,想象力很丰富,现实感又强,女主人公非常独立能干,那种形象一直深深地扎根在我心中,成为我梦想成为的人。
后来渐渐地有了一些象样的利是钱,我最大的开支就是用来买书:很漂亮的安徒生童话故事图画集,现在一直珍藏着,那是我整个童年的写照。还有许许多多故事、童话、传说,一本,又一本,自己买的,图书馆借的,很多很多,但最渴望的就是那时候风靡全国的《郑渊洁童话》,那时候同学们每一期出版都有一本在手,我是多么羡慕渴望啊,可是问家里要钱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借,断断续续的看,心中继续着没能看到的两个小老鼠的历险。也许,我的想象力就是在那时候不知不觉地培养了起来,一直持续到成年。
初中的时候,日本漫画开始盛行,同学们每每总是拿着漫画来学校看,我也特别特别地热爱,总是爱不释手,只是漫画对我来说太奢侈了,一本那么薄的书就几块钱,我根本负担不起,只能竭尽全力地买了几本喜欢的来收藏。后来渐渐地金庸的作品流行到大陆,第一本金庸的小说是母亲借回来给我的——《倚天屠龙记》第一集。哇!那本书简直就是上帝对我的微笑!我被里面丰富的词汇和精彩的故事迷倒了,原来世界上竟还有那么优美的文笔!我被深深地诱惑着,鼓起勇气央求母亲帮我买一整套书,15元,拉着母亲的手在书籍批发市场逛了又逛,还是舍不得买。幸好那时候商业借书店是个商机,学校旁边总有几个小小的借书店,那就是我的天堂,我拿着仅有的一点点零钱不断地借还,读遍了金庸的精品小说,后来逐渐蔓延到其他名家的作品,杂七杂八的,读了很多,言情小说就是那时候的又一大发现——琼瑶、席娟,偷偷地读,怕被母亲发现了挨骂,被同学看到了笑话,但还是禁不住诱惑,没日没夜地藏起来读。现在想起来,初中那时候可能正是内地市场对香港、台湾等地逐渐开放的时候,所以我得到了很多外来文化的滋养,阅读的范围也逐渐拓宽了。三毛的游记成为了我的一大收藏,张爱玲的幽怨也被我似懂非懂地读着。世界名著开始大量出现在我眼前,最早的那本还是母亲买给我的——《简爱》。我仅仅用了两三天时间就把那本几百页的书给读完了!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乱世佳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蝴蝶梦》、《汤姆历险记》、《基督山伯爵》、《茶花女》、《旷野的呼唤》、《白牙》……人类的智慧在我眼前呈现,我开始建立自己的书橱,塞得满满的,胸中的墨水在课余时间不断地累积。而这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没人发现,包括父母,包括老师,包括我自己。我的成绩平平,语文考试也多是不及格的,语法老是搞得一蹋糊涂,试卷总做错,作文水平也一般,只是在最关键的那些考试总是作文救了我,因此会引起小小的奇谈,但过后没人注意。
高中分科时母亲曾建议我读文科,当时我并不能理解文科的全部含义,只觉得文科是很感性的东西,而我是追求理性的人。对于这一点上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无法理解:为何从小就受文学熏陶的我会排斥感性而选择理性呢?是否我在本能上就知道我并不擅长记忆而是擅长理解,在每一次作文发出一点闪光的时候,我都直觉地知道那并非我的记忆在起作用而是透过阅读所参透的结果?总而言之,那时候我对文科的理解仅仅在于着背书与写作,而我是很讨厌背书的,因为懒,也很讨厌写作文,因为老达不到老师的要求。只是很羡慕金庸小说《雪山飞狐》里的一个角色——毒手药王,特酷,特神奇,于是高一时就下决心要做药剂师,揭开世界万物的药理毒性,所以选了化学。这点原本无可厚非,在现代这个科学越来越重要的社会,学一技之长是一个很好的出路,只是后来出现了一点问题。
高中的时候学习很紧张,我被母亲跟老师逼迫得总觉得读课外书是一本很罪过的浪费时间的事情,但爱好就是爱好,压抑不了。而刚好《新概念作文》等一系列高中生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