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反映了办案警察的无能
作者:针磁时间:2025-04-22 16:57:22热度:0
导读:“拳打脚踢,从抓走那天就开始打。你看我头上的伤,这是用枪头打的,留下了疤。他们用擀面杖一样的小棍敲我的脑袋,一直敲一直敲,敲的头发晕。他们还在我头上放鞭炮。我被铐在板凳腿上,头晕乎乎的时候,他们就把一
“拳打脚踢,从抓走那天就开始打。你看我头上的伤,这是用枪头打的,留下了疤。他们用擀面杖一样的小棍敲我的脑袋,一直敲一直敲,敲的头发晕。他们还在我头上放鞭炮。我被铐在板凳腿上,头晕乎乎的时候,他们就把一个一个的鞭炮放在我头上,点着了,炸我的头。”“直接放头上咋不疼呢。炸一下炸一下的,让你没法睡觉。他们还用开水兑上啥药给我喝,一喝就不知道了。用脚跺我,我动不了,连站都站不起来。”
“当时刑警队一个人跟我说,你不招,开个小车拉你出去,站在车门我一脚把你跺下去,然后给你一枪,我就说你逃跑了。当时打的我真是,活着不如死,叫我咋说我咋说。”……
“他们教我说的。他对我说啥样啥样,我就开始重复,我一重复,他就说是我说的了。怎么打死赵振裳,都是他们教我的。说得不对就打。”……
各位,你别认为以上片段出自中国封建社会的“酷吏”影片或小说,也别以为是出自中国革命年代的影片或小说。你看到的是被屈打成招的赵作海讲述的十多年前的办案警察对付“嫌疑人”的手段。
我百度了一下,仅90年代以来被媒体报道出来的冤案就有不少(不知道还有多少冤情还不为人知……),如佘祥林案、聂树斌案、胥敬祥案、王树红案等。并且大部分冤案都是遭受刑讯逼供被屈打成招的,如云南省文山州的农民王树红因涉嫌“嫖娼杀人”而被逮捕,10个月后真凶落网才真相大白,可是王树红被看守所送回时已是遍体鳞伤无法做体力劳动、被鉴定为7级伤残。
关于赵作海、佘祥林等因遭受刑讯逼供而被屈打成招的冤案的评论网上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不过,我认为刑讯逼供是办案人员无力破案的一种反映。办案人员没有办法找到相关证据、线索,没有能力破案,却又好大喜功想尽快了结案子向上级交差、领赏,于是就对“嫌疑人”刑讯逼供,最终让他们“招认”根本就不存在的事实。
办案警察没能力找到破案证据,于是就使用残酷的暴力,赵作海之类的冤案就是“打得扛不住就认了!”而产生的。在残酷的刑讯逼供下,像赵作海一样的人也不指望翻案了——“我也不会写申诉。我还想,如果申诉出去了,弄不好人家再打我咋办。不敢想翻案,没啥指望了。”在残酷的刑讯逼供之下,赵作海之类的人就算知道自己是无辜的,却也不敢争辩、申诉了,于是案件就这样“成功”侦破了。
如果是一个有破案能力、有良知的民警,他办案时用得着靠暴力来让“嫌疑人”“认罪”吗?真正有能力、有良知的民警,是找出证据让“嫌疑人”服罪,而不是刑讯逼供!刑讯逼供反映出某些办案警察的破案能力还有待于提高。依靠暴力的刑讯逼供,虽然能说明逼供者的设备很先进、逼供者的身体像猛兽一样强壮,但也说明了他们很自卑,自卑得只有靠强壮来“证明”自己是“强大”的。殊不知,伟人拿破仑、邓小平在身高上只是矮个子,但无数比他们强壮的人都为他们所用,这才是真正的强大!
当然,赵作海、佘祥林、王树红等被刑讯逼供是几年前的事了,现在的办案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希望以后不再有佘祥林、赵作海之类的错案、冤案!